初中毕业生会考加试实验操作试点的实施办法 (讨论稿)

  2015-08-05 来源: 四平教育信息网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委文件精神,为了搞好2000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加试理、化、生学科实验操作技能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加试”),提高实验室的管理和使用水平,更好地为实验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 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领导和组织下,成立“加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成员由教育局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办公室可设在装备处(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各市、州加试办公室要制定方案 和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各部门具体实施。二“加试”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加试对象:学校在册的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加试范围,现行物理、化学、生物教学大纲和教材规定的必做的学生实验。加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的规范化操作和实验技能及其基本知识。加试时间:原则上在五月上中旬(中考复习期间),具体时间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四天之内考完。三、实施办法分设若干考点,领取准考证,帛签定题,人盯人按步赋分的办法巡回施考。
    1、 考点设置要求:实验室水电设备齐备,仪器配套完好,达到二类以上建室和配备标准,实验室的管理、实验人员的配备符合要求。装备部门加试前要对考点进行检查,全面认定。凡视为合格的考点,报加试领导小组批准每科一个考室,每室不少于12张实验桌,学校负责仪器设备的准备,考场布置及组织考生等工作。
    2、 各地区要统一考试办法,,统一施考。命题由省装备处按“面要广、不超纲、易考核、促实验”的命题原则和人员在加试前由地区或县(市、区)加试办统一组织培训后进行施考。
    3、 县(市、区)统一组织学校填报理科加试的学生花名册,加试办依据花名册核发准考证,安排考点和参试时间。
    4、 “加试”程序设若干监考小组到各考点巡回施考,每次加试6(12)名学生,十分钏一场院。加试前5 分钏,由主考组织学生抽签定题入场,监考人员视考生操作过程和计算记录按步赋分,加试结束,考生依次退场,主考汇总考生成绩装密封,并立即组织下场加试。加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审查小启过去封登分,一式四份,分别送往会考办、市(州)县(市、区)加试办公室、学校各一分。
    5、 在加试期间,省、市要派出巡视人员,深入到各考点,掌握加试情况,配合处理加试中偶发问题并及时向加试办公室汇报。四、成绩处理。加试成绩记入考生毕业会考成绩单,作为毕业和报考高中、师范、职业、技工学校的门坎分,不及格者可安排一次补考。
五、严肃考试纪律,对违纪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开虚作假者从严从重处理。六、由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试点面大、人多,初次实施,处于摸索之中,在实施期间,要精心组织,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省装备处。
 
 
吉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
    [200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