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教育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专家法制辅导报告会上的讲话
2014-01-16   来源:记者站     浏览数: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青山
2014年1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市七届二次人大《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也是市教育局理论中心组新一年第一次学习(扩大)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在这次会议上,我们聘请吉林公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王丹波同志为市教育局法律顾问。方才,丹波主任为我们做了一次非常精彩的法制辅导报告,为我们上了一次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课,对于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依法治校,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必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下面,我讲两方面问题。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一)要明确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解决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为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法治保障。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通过开展依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得到强化。
    (二)要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利益,实现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职能,精简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对于各项事业发展、教师管理、招生考试项目建设学校收费都要做到公开透明。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三)要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权力明晰、责任明确的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决策事项要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有关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事项,要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主体、内容、对象、程序和方式。
  (四)要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及程序规则制定工作,对行政处罚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
  (五)要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健全民意表达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有多种渠道表达诉求。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便民措施,提高行政复议效率,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得到受理。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认真受理信访事项,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办理程序,落实信访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
  (六)要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加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加强行政机关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适时组织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积极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加强依法治校
推进依法治校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是教育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的必由之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2013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分别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的依法治校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市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意见》,一年来,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工作,“六五”普法工作、教育法制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保障和促进了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教学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要求,要以人为本,积极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依法完善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和平安校园。
(一)要健全学校依法办学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和修订学校章程。学校要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依法完善和修订本校章程,做到“一校一章程”。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规则和决策议事机构,明确民主监督的途径。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科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与学校章程相配套的教育教学制度、学籍管理制度、招生工作制度、人事工作制度、师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师生申诉救济制度等。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符合法治原则,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教育需要设定义务。建立校内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由专门机构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定期进行清理。
    (二)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教育改革提出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深入探讨加强学校治理结构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要科学设置内部工作机构,确定职责分工、岗位目标和工作要求。科学设置和依法规范学校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民主权力,落实和保障党组织和校长的职权,依法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家长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在学校内部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结构。一是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领导的基础上,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建立相应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决策公开和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制度。二是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落实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加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要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社会参与机制,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实现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的监督。三是推进办事公开。建立便捷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保证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实现学校重大活动的公开透明,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三)要切实维护好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利。一是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坚持师生平等、性别平等、民族平等、管理者与师生平等,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非法侵害,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侵犯人格尊严等行为的发生。二是尊重和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完善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教师聘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权力,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明确教师行为规范,规范教师考核、监督与奖惩的规则与程序。三是依法维护学校的权益。依法保证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多方合作共同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四)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尊重师生合法权益的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学校要高度重视内部职能部门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提高依法、依章程办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二是加强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教师学法制度,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认真组织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教师全员培训。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有关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与职责,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三是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小学要将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的教育引导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开展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要建立推进依法治校的保障机制。一是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要按照依法治校检查评价标准体系,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和管理评估考核中,突出依法治校综合考核的作用,把依法治校作为对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评先选优和校长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要将依法治校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学校要设立依法治校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建立校长负责和全员参与的依法治校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职能机构及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全方位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有关直属单位,各县(市)区较大学校都要聘请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教育改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教育稳定以及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建设方面的重要做作用。
(六)要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要充分认识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重要意义,把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作为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检查八项标准和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定期复查制度,实现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同志们,新一年工作已经开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科学发展,保障校园和谐安定,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负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团结一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共同谱写教育新篇章,为早日实现四平赶超隆起、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新春将至,在此,预祝在座各位新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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