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等问题专项会议暨对教育领域存在的
2014-05-04   来源:监察室     浏览数: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立武
(2014年4月24日)
 
同志们:
刚才,青山局长就治理和纠正教育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以及整治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对规范办学、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从教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铁东区教育局、铁西区教育局和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下面,我重点就严肃纪律、切实抓好治理整顿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我市教育“三乱”问题的现状
教育工作倍受社会关注。教育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多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治理和纠正这一行业不正之风,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效果。但是,由于受升学就业竞争压力影响和利益驱动等诱惑,教育“三乱”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且有反弹倾向。去年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教育“三乱”和师德师风问题再次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一是在日常接到的群众来信来访中,教育“三乱”问题的举报量居高不下,经过调查核实,绝大多数都属实。二是在市监察支队的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还存在严重的违规收费问题,且群众反映强烈。三是个别市直属学校违规补课收费,市区个别小学教师违规补课收费,甚至课上教材课下讲,变相强迫学生补课,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上述情况足以说明,我市教育“三乱”问题还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十分不满,到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予以治理和纠正的时候了。
二、充分认识教育“三乱”问题的严重危害性
教育“三乱”问题,是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衍生的一大顽症,是困扰教育发展、影响教育形象、损害群众利益、败坏社会风气的一颗毒瘤,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是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一些学校为提前复习,人为加快教学进度,利用放学后、节假日给学生讲新课,挤占挪用音体美等课时,严重违背了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二是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虽然绝大多数教师注重加强师德修养,但部分教师不在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上下功夫,而是挖空心思想着办班、补课、收费,甚至采取“课堂内容课外补”等卑劣手段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对学生的思想造成负面影响。教师热衷于办班补课,追求金钱至上,违背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德规范,侵蚀甚至毒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终身成长都会造成负面影响。四是加剧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学校和教师的办班补课行为,致使学生课程多、作业多、补课多,睡眠时间严重不足,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进一步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那些家庭经济并不宽裕的家长,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五是学校违规设立“小金库”的重要根源。绝大多数学校补课收费不上账,在“体外循环”,违规私设“小金库”。“小金库”资金部分用于教师的补贴,而另一部分由校长随意支配,使“小金库”成为产生腐败问题的温床。在当前的反腐形势下,对腐败问题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几乎每天都有高级干部落马,都有违反《八项规定》的干部受到严肃处理。如果这个时候还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那就是严重的顶风违纪,终将以身试法。对上述这些教育“三乱”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引起高度的警醒,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学生一生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坚决给予纠正。同时,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治理教育“三乱”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讲,就是对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学校领导和广大教师最大关心和爱护。
三、坚决治理和纠正教育“三乱”问题
治理和纠正教育“三乱”问题,是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给教育系统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省教育厅、市委和市政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交给市教育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日前,省厅印发了《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对教育领域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充分表达了省、市治理和纠正教育“三乱”问题的明确态度和坚定决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一定要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坚决维护法纪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省教育厅重申的《六条严禁》,都是有关纪律和法律早已做出的明确规定。今天的会议,就是要郑重告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重申的《六条严禁》就是高压线。按照邱成书记所说:全省在22日已经通电,我也向大家宣布,我们市的高压线,今天也正式通高压电!谁触碰高压线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对那些仍旧不知收敛、顶风违纪的,我们将以重典治乱、壮士断腕的决心,按照纪律上限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尊严。
二是要明确责任,坚决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政风和行风,切实承担起治理教育三乱问题的主体责任。这里,需要明确三个责任:对教育行政部门来讲,就是要将治理教育“三乱”问题作为份内的工作而不是额外的负担,对辖区内存在的教育“三乱”问题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做到不放纵、不隐瞒、不护短。哪个地方放任不抓就是渎职,哪个地方抓不好就是失职,都要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对学校来讲,就是要切实承担起对教师的教育和监管责任,不仅要做好《六条严禁》的传达部署,更要对本校教师提出严格的要求,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此外,学校还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大会等方式,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引导和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努力使学生和家长理解支持治理教育“三乱”工作。对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来讲,就是要履行好监督、执纪和问责的责任,切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执纪的再执纪工作。具体说,就是要对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对教育行政部门因监管、执纪不利使教育“三乱”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纠正的进行严肃问责。对违规违纪人员,只要是触碰了高压线、违反了党纪政纪,不管贡献有多大、资历有多深、关系有多广,都要坚决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要坚决斩断学校和教师违规谋利的利益链。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监察室、执法监察支队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和惩治处罚力度,敢于严肃执纪,动真碰硬,抓一批典型公开处理,有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彻底斩断各种利益链条。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学校违规设立的“小金库”,要按照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先对校长免职,再追究行政主管和学校领导的纪律责任。同时,还要深入调查,善于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切断个别人不正当的利益链,肯定会遇到一定的阻力,需要我们要有勇气、魄力和智慧。如一些人可能会打着学生或家长有需求的旗号反对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工作,甚至会暗中传递负面信息,煽动、纵容个别家长闹事,以达到继续获得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对这种情况,我们将对背后的煽动和纵容者进行坚决追查。
四是要坚决保证治理教育“三乱”问题收到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要将治理教育“三乱”问题,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确保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人民群众普遍满意。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个有”,即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追究,有效果。在部署上,会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单位(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治理和纠正教育“三乱”问题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措施上,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和责任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在检查上,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或明察暗访,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逐件核实,开展学校专项财务审计等;在追究上,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纪迅速处理,集中开展高密度的点名道姓的通报,通报要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市教育局监察室;在效果上,通过治理纠正教育“三乱”问题的高压态势,坚决根除办班补课乱收费的土壤,有效遏制并消除教育“三乱”问题,努力塑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同志们,治理和纠正教育“三乱”等问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持之以恒,确保教育“三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在办人民满意教育上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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